医疗事故鉴定分级的标准是什么?

2024-05-08 来源:网络 浏览:198次
医疗事故鉴定分级标准是:
一级医疗事故:他人过失行为直接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但不包括一些患者自身患病严重或疾病晚期导致的死亡的情况,这些是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的;
二级医疗事故:他人过失行为直接造成患者中度残废、身体各个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包括严重智力障碍、双目失明、永久性造瘘主要器脏受损,长期药物或器械维持等情况;
三级医疗事故:他人行为造成患者轻度残疾、身体各个器官组织受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他人行为只造成一点患者明显人身损害,各个方面都没有很大问题的。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报告编号:NO.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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