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冒顶、片帮、边坡滑落和地表塌陷;
2、瓦斯爆炸、煤尘爆炸;
3、冲击地压、瓦斯突出、井喷;
4、地面和井下的火灾、水害;
5、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发生的危害;
6、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引起的危害;
7、对使用机械、电气设备,排土场、矸石山、尾矿库和矿山闭坑后可能引起的危害,应当采取预防措施。
风险提示:矿山开采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执行开采不同矿种的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矿山企业必须对机电设备及其防护装置、安全检测仪器,定期检查、维修,保证使用安全。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井下空气含氧量进行检测,保证符合安全要求。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十八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十九条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北京长阅律师事务所是司法部批准设立的一家专业法律服务机构,长阅所致力于以中国智慧为委托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主要服务领域为企业家刑事辩护、企业家民商事权益保护和企业经营法律保障。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北京长阅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