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权的变更需不需要公证

2024-02-21 来源:网络 浏览:312次
子女抚养权的变更不需要公证。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无论是协议变更还是诉讼变更,都不需要进行公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报告编号:NO.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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