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名义借款人向出借人披露了实际使用人,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仅为借名义借款人的名义,名义借款人并不实际参与借款关系的履行活动,也不享受借款活动的利益的,应认定实际使用人为实际借款人,由实际使用人承担偿还责任。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北京长阅律师事务所是司法部批准设立的一家专业法律服务机构,长阅所致力于以中国智慧为委托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主要服务领域为企业家刑事辩护、企业家民商事权益保护和企业经营法律保障。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北京长阅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