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失费赔偿条件是什么

2024-06-13 来源:网络 浏览:325次
精神损失费赔偿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存在损害的事实,这是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只有发生了实际的精神损害,才能提起赔偿请求。 2.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即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违法性。这是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基本条件。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即损害结果是由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直接导致的。如果精神损害的发生与侵害行为无直接关联,行为人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4.侵权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只有当侵权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时,才需要承担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 这些条件共同构成了精神损失费赔偿的法定要求。在提起精神损失费赔偿请求时,受害人需要证明上述条件的成立,以便获得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以名誉权、荣誉权、名称权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报告编号:NO.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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